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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产品生产出新规定 化妆品须贴"QS"标志

来源:中国国际美容网   时间:2006-5-10

    东方网5月9日消息:从5月1日开始,包括化妆品等在内的86类工业产品必须要贴上“QS”标志才能上市销售。这是国家关于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管理的规定。
  
  但昨天记者走访了沪上部分超市的化妆品专柜,发现正在销售的各种品牌的化妆品几乎都没有标注QS。面对记者询问,负责销售的服务员都是一脸迷惑地表示,从来没有听说过化妆品上有什么QS标志。

  我国自去年9月1日起,将化妆品、眼镜等工业产品加入“QS”的行列中,进行严格监管。

  记者了解到,根据规定,2005年11月1日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应从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,完成在产品、包装、说明书上标注QS和编号,而在2005年11月1日前,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过渡时间则为1年。

  据上海市质监部门介绍,今年5月1日前已上市的无“QS”标志的化妆品,只要仍在保质期,目前仍可继续销售。但5月1日以后生产的产品,则必须加有QS标志,否则将视为不合格产品受到查处。

  针对这个问题,质监部门还将专门组织一次专项检查。以后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,要注意产品、包装或说明书上是否标注了“QS”和编号。


 
 
 

[责任编辑:bjhdp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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