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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《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》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
来源:漂亮网   时间:2004-7-2
   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的GB5096.3--1996(消费品使页)强制性国家标准,于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,为提高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并考虑到实际情况,根据标准宣贯中所提出的问题,国家技术监督局对标准实施中具体事顶做出了规定,即 "关于实施(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)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"(技监局标函(1996)198号)。中国轻工总会就此下发了专函(轻总质司(1996)54号),要求各省、市、直培市、计划单列布轻工厅、局(总会、总公司)及时通知有关化妆品制造者,切实做好化妆品通用标符标准的实施。国家技术监督局技监局标函(1996)198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:

  1. 鉴于一些化妆品的制造者库存的旧标签不符合GB5296.3一1995规定的内容,为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,允许在旧标签上或说明性材料上增补、更改有关内容。

  2. 化妆品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加注标题的有:"净含量";日期标注方式中如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时,应以"生产日期"和"保质期为标题;如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时,可以不标标题。

[责任编辑:bjhdp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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